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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有沒有讀過舊約聖經提到的祭物,卻不知道那是做什麼用的?罪的代價唯有死(羅六23),而主大施恩典容許人用動物當作祭物獻上,來代替人的性命。因此人們定期向神獻上贖罪的祭物,然而那只能暫時性的贖罪,所以需要經常重複的獻祭。
為了讓人類可以永遠免去罪責,神需要一種祭物,可以一次贖清所有的罪,而且必須完全沒有瑕疵(利廿二20)。除此以外,也不能用動物,畢竟罪責是在人身上的,所以需要獻上的是一個完美、無罪的人。
這真是一個無解的情況:人應該要為自己的罪付上代價,但是唯有無罪的人才配當贖罪祭。唯一的解答就是耶穌基督,祂是完全的神,也是完全的人,祂可以代替我們付出生命。與牛或是羊的血不同,基督的血可以一次償還所有的罪債。
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說,基督的寶血救贖了我們。耶穌做了我們做不到的事,祂讓我們從罪中得釋放。想想看祂為你所做的犧牲有多大,你最近有沒有向祂獻上感謝呢?